何亚福:不宜鼓励非婚生育 但应保障非婚妇女生育权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世界各国中,非婚生子占新生儿比例差别很大。下表是经合组织(OECD)列出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非婚生子占新生儿比例:
部分国家和地区2018年非婚生子比例
从上表可以看出,上述国家中,非婚生子比例最高的是智利,高达73.7%,也就是平均每出生100个婴儿,就有73.7个婴儿是非婚生的。欧盟国家非婚生子比例平均是41.3%,经合组织成员国非婚生子比例平均是40.7%。法国的非婚生子比例是60.4%,远高于欧盟国家平均比例。美国非婚生子比例是39.6%,略低于欧盟国家和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比例。日本和韩国的非婚生子比例最低,分别仅有2.3%和2.2%。
近几十年来,无论是西欧国家还是东亚国家,结婚率都在下降。例如,根据经合组织的数据,从1995年到2019年,法国的结婚率从4.4‰下降到3.5‰,日本的结婚率从6.4‰下降到4.8‰,韩国的结婚率从8.7‰下降到4.7‰。虽然2019年日本和韩国的结婚率比法国稍高一些,但生育率却更低。这是因为日本和韩国的非婚生子比例远远低于法国。
法国政府为了鼓励生育,在社会福利层面,不管是婚生还是非婚生,生育都能得到同样的家庭补助,生育的孩子越多,补助也越多。在财产继承方面,法国民法典规定婚生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完全同等的权利。
对非婚生育子女与婚内生育子女一视同仁,也是法国生育率较高的原因之一。2019年,法国的总和生育率为1.83,在欧洲国家中名列前茅。相比之下,东亚国家的社会舆论对于非婚生育问题没有西欧国家这么宽容,日本和韩国非婚生子女占新生儿比例很低,这也是日本和韩国生育率远低于法国等西欧国家的原因之一。2019年,日本和韩国的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36和0.92。
我国的非婚生子女比例是多少?目前并没有官方数据,我估计比例很低,与日本和韩国的比例相差不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但就现实来说,我国的一些非婚生子女长期游走在社会边缘,面临入户难、上学难等问题。过去部分省份的计生条例中还保留着对非婚生育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
2019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建议,呼吁废除任何歧视非婚生育的政策,给予女性更充分的自主权,充分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权益,包括无条件为非婚生育的孩子上户口。她表示,如今有一些女性不想或不能结婚,但又希望有孩子,目前我国很多地方对非婚生育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及限制未婚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实质上是要求生育子女必须以缔结婚姻为前提,即剥夺了非婚者的生育权。
黄细花代表在撰写这份建议的过程中,曾征求过我的意见,也采纳了我提供的部分参考资料。在我看来,女性生育权既然受法律保障,在生育权问题上,非婚女性和已婚女性就该是平等的。为生育权益的获取设置“已婚”的门槛,本质上是剥夺了部分非婚女性的正当权利。
民政部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结婚登记人数持续下降。从2013年至2020年,我国结婚登记对数从1347万对持续下滑至813万对,结婚率从9.9‰降至5.8‰。随着妇女教育和职业发展水平的提高,城市里越来越多的职业女性不愿或者未能婚配。而与这种现实不匹配的,是我国在保障未婚妇女的生育权以及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权利方面,还多有掣肘。比如,“孩子生下来无法上户口以及无法正常上学”,是不少未婚母亲面临的最大困难之一。
我认为,我国不宜鼓励非婚生育,因为父母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比非婚生育下一人照看孩子,更有利于孩子健全人格的发展,但同时我国应该保障非婚妇女的生育权,从法律层面保障那些有能力和意愿独立抚养小孩的女性,公平地享受生育的权利和福利。